實驗室廢氣凈化處理--合肥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各行各業需要建設相應的實驗室,這些實驗室產生的廢氣雖然含量小,但是成份復雜,對環境和人身的危害不可估量。為此,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早在2004年就已下發了《關于加強實驗室類污染環境監管的通知》(環辦[2004]15號),今后實驗室的規范化建設均要通過當地環保部門的審核驗收。某公司新建的理化實驗室共五層,為該公司檢測中心的橡膠、塑料、涂料等新型材料物理與化學檢測實驗室,各實驗室排放廢氣中含有丙酮、苯乙烯、甲基六氫苯酐、己內酰胺、二氯甲烷、鹵代烴、甲苯等有機廢氣與HCL、HF、H2S等無機廢氣,這些有毒有害物質,雖然含量小,但如直接排放,將對周圍環境造成較大的影響,因此必須凈化達標后才能排放。為此,我們對理化實驗室廢氣處理系統進行了設計,廢氣處理后能達到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可為類似實驗室的建設提供指導。
實驗室廢氣允許排放濃度根據國家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實驗室各種廢氣排放必須滿足相應要求,其中幾種主要有機廢氣排放允許濃度如表1所示。理化實驗室的廢氣經處理后排放必須滿足這個標準。
設計依據實驗室廢氣處理系統的設計必須遵循國家通風、防火、環保、節能等標準與規范,包括:《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J19-87-2003)、《通風與空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4-2002)、《簡明通風設計手冊》(GB50194-2002)、《壓縮機、風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BJ29-200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4-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GB3096-93)、《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2005)等。
實驗室廢氣凈化處理--合肥1、有機廢氣凈化采用的活性炭吸附法對理化實驗室排放的有機廢氣進行凈化。活性炭吸附法的實質是利用活性炭吸附的特性把低濃度大風量廢氣中的有機溶劑和有機廢氣吸附到活性炭中并濃縮,經活性炭吸附凈化后的氣體直接排空,即一個吸附濃縮的過程。吸附過程具有可逆性,易于脫附再生。由于固體表面存在著不平衡和未飽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學鍵力,當廢氣與大表面積的多孔性固體物質相接觸時,廢氣中的污染物便被吸附在固體表面上,以使其與氣體混合物分離而達到凈化的目的。吸附裝置采用活性炭作為吸附劑,對有機廢氣(烴類、鹵烴、酮類、酯類、乙醚類、醇類、重合用單分子物體等有機物質)的凈化率高,效率高達95%。
2、無機廢氣凈化對于有害無機氣體的凈化,采用目前常用的酸霧噴淋法。酸霧噴淋法根據酸堿中和原理采用堿液作為噴淋介質,與廢氣充分接觸,能有效處理HCL、HF、H2SO4、HCN、H2S等水溶性氣體,效率高達98%。
2.1廢氣凈化裝置對于有機廢氣:采用活性炭吸附凈化箱,對于無機廢氣:采用玻璃鋼防腐酸霧噴淋塔。
2.2防腐風機防腐風機采用耐酸堿的玻璃鋼材質,低噪音,基礎采用減振裝置,基礎與廢氣凈化裝置采用軟連接形式。
2.3通風管道通風管道根據實際情況選用矩形或圓形管道形式,選用阻燃的PVC管或不銹鋼管。所選通風管道具有耐酸堿、防腐蝕、防水、防火、耐磨、耐熱等特性,且所有管道設計壓力均小于1500Pa。
2.4通風末端根據各實驗室特點,大樓實驗室通風末端分為以下幾種方式,如表2所示。表2通風末端形式與應用場合
2.5電動風閥電動風閥根據實際情況選用矩形或圓形,由室內開關控制其開啟與關閉,并可調節閥門的開度,閥體采用冷軋鋼板表面噴塑,驅動器采用優質低噪音磁滯同步電機。
2.6防火閥根據消防要求,安裝通風管道的實驗室風道上安裝防火閥,在風管內溫度達到70℃時,自動切斷與其它實驗室的管道連接。
2.7變頻控制系統為達到節能與經濟運行的目的,通風系統采用綜合性能的靜壓傳感變頻控制系統,其每個通風末端裝置風量可通過靜壓傳感器控制變頻調節,控制系統穩定,線路布置比較簡單,造價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