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豆制品污水排放標準的背景
豆制品是我國的傳統食品之一,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廢水,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質、糖類等有機物及氨氮、總磷等無機物,如果直接排放到自然環境中會嚴重污染水資源和環境,損害人類健康和生態平衡。因此,國家對豆制品工業污水排放制走了嚴格的標準。
豆制品污水排放標準的主要內容
1.污染物排放標準準
豆制品工業生產過程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總磷、氨氮、化學需氫量(CODcr)等。國家標準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為豆制品工業排放標準,以CODcr和總磷為限制指標。
2.排污口位置和類型
排污口的位置和類型對污水處理效果影響極大。國家標準GB 50014-2006《建筑排水設計規范》中規定,豆制品加
工行業應選擇污水處理設施合理布置位置,以便對污水進行有效處理。
3.污水處理要求
豆制品工業廢水的處理一般采用生物法、物化法、生物物化復合法等工藝。在國家標準GB 8978-1996中也規定了豆制品工業廢水的處理方法和要求,以確保處理后達到國家相關排放標準。
豆制品污水排放標準
豆制品廢水的排放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COD(化學需氧量)排放標準不得超過150mg兒L。1
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標準不得超過60mg/。
SS(懸浮物)排放標準不得超過60mg兒。
NH3-N(氨氮)排放標準不得超過20mg/。
TN(總氮)排放標準不得超過30mg兒。
TP(總磷)排放標準不得超過2mgL.
此外,還有pH值、鋁酸鹽含量、氟化物含量、氣化物含量等具體要求。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標準可能會根據地區和最新的2環保法規有所變化。